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早高峰(gāofēng)的地铁,谁不想一上车就(jiù)舒舒服服地有个座(zuò)位?嘿(hēi),有些人啊,脑袋一转就动起了歪心思,搞起了“5元占(zhàn)座”的买卖。更离谱的是,还推出了“包月套餐”,一个月50元,这是把公共资源当成自家的“聚宝盆”,使劲儿薅羊毛!上海地铁运营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。
今年年初,一则“早高峰地铁卖座位”的(de)(de)新闻闹得沸沸扬扬。等警方一查,原来这“5元卖座”是自导自演(zìdǎozìyǎn)的一出“闹剧”。谁能想到,这当初自编自演的“戏码”,现在还真成了某些人眼里的“商机”。有人认为,既然相关法律法规没明确禁止地铁“有偿让座”,按照“法无禁止即自由”的原则,“有偿让座”好像还有(háiyǒu)那么点合理性。但“有偿让座”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(gōnggònglìyì),扰乱(rǎoluàn)了社会公共秩序(gōnggòngzhìxù)。
“有偿让座”和占用公共车位、公共绿地,本质上没啥两样,只是(zhǐshì)程度不同罢了(le)。一旦(yídàn)公共资源变成了能买卖的“商品”,这看似聪明的“小把戏”,占到便宜的其实是那些不劳而获、像“黄牛”一样的人,真正受到(shòudào)伤害的,是所有遵守规则、渴望公平的乘客。
地铁(dìtiě)作为公共交通资源,它的存在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,可不是谁想怎么处置(chǔzhì)就怎么处置的私有财产。地铁或者相关(xiāngguān)主管部门,得赶紧完善规章制度,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(shàng),把针对(zhēnduì)地铁占座收费这类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措施进一步明确、细化,让管理更有依据。
同时,地铁方面也得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(lìdù),加强巡查,完善监控设施,对那些不文明的乘车行为,该劝阻就劝阻,该制止就制止。可千万别再(zài)让(ràng)这种(zhèzhǒng)“有偿让座”的闹剧在地铁上重演了,让地铁回归它原本的公共属性(shǔxìng),让每一位乘客都能在公平、有序的环境里舒舒服服地出行。
来源:新民晚报 作者(zuòzhě):方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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